近日,巴中市南江县教科体局和县卫健局联合印发《关于南江县中小学校卫健副校长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聘任中小学校卫健副校长的通知》,为全县91所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分别聘请1名卫健副校长。
《通知》规定,卫健副校长在全县公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执法机构、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等5项基本条件和“1年以上公共卫生工作经历”等5项任职资格。卫健副校长聘期两年,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工作任务计入选派单位工作量。
《通知》要求,卫健副校长指导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实施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和学生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到学校开展健康知识专题讲座。督促指导学校抓好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心理健康、环境卫生等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卫生相关应急演练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应急等相关工作。
《通知》明确,卫健副校长实行年度考核评价,每年由聘任学校出具鉴定意见,报县卫健局、县教科体局考核,考核评价结果将以适当方式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作为职级晋升、表彰奖励、解聘的重要依据。
“当前,首先要帮助学校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指导学校备齐体温检测仪、口罩等防控物资和开展校园卫生消毒,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刚刚走马上任的花桥小学卫健副校长、正直中心卫生院工会主席王如月表示。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德艺卫股负责人王守志表示,南江县为全县91所公办学校配齐卫健副校长,是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要求的具体体现,旨在帮助学校更好地做好卫生保健、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等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