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广安市前锋区森林公安分局接余某中报警电话,称余某秋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自家自留地上的白夹竹砍伐了。
接警后,前锋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迅速出警,对余某中反映情况进行调查。经查证,2月13日,余某秋因其父栽种四季豆需要支撑物,便叫他寻找一些白夹竹竹竿,余某秋就想到余某中自留地上有白夹竹,加上离自家又近,遂产生了砍伐的念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该局办案民警先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初余某中一直不同意协商解决,在经过办案民警对其反复做思想工作后,余某中也敞开了心扉。余某中说:“论辈分我是余某秋的长辈,我对余某秋其实并没有意见,只是很多事情累积到一起,一气之下才向公安机关反映的。谢谢森林公安,你们为老百姓做实事,解开我憋在心里的心结,也让我和余某秋重归于好。”余某秋表示,他和余某中本是同宗,在没有经过余某中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砍伐余某中自留地上的白夹竹是不对的,自愿对砍伐余某中家自留地上的白夹竹进行赔偿,并赔礼道歉。
最终,在前锋区森林公安分局的调解下,余某中和余某秋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两位老朋友的双手紧紧握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