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广安区公安分局北辰派出所接到受害人秦先生报警称:手机被人骗走了。该局于当日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阳某某抓获归案。
经广安区警方依法侦查查明:2019年12月30日晚上7点左右,阳某某乘坐秦先生驾驶的出租车称要去南充,后称自己的手机在朋友那里,要去麻柳湾市场门口拿手机,到市场外后,阳某某称需借秦先生手机打电话联系朋友。悄悄偷看秦先生手机屏幕锁后,阳某某借秦先生手机打电话时离开,往北街方向逃离。
阳某某将手机骗走后到附近一超市买烟,将秦先生手机支付宝里的880元、微信内880元支付给该超市,后又谎称烟被买重了,需退货,老板遂向阳某某的微信退款1700元。
同时查明:阳某某2016年11月10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广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8年因涉嫌盗窃被成都锦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目前,犯罪嫌疑人阳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该局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