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
据了解,今年5月~6月,于某、李某组织工人在观阁镇滑龙村3组采伐退耕还林地内的巨桉树,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于某、李某在观阁镇滑龙村3组实际采伐林木活立木超过批准采伐林木蓄积108.908立方米,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于某指认被砍伐的林木
目前,该局已完成对于某、李某滥伐林木案的侦查,并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前锋公安提醒:《森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对森林和其他林木只能合理采伐,凡采伐林木都必须申请采伐林木许可证,不准进行计划外采伐和无证采伐。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构成盗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构成滥伐林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