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安市林业局、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广安市林区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举报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以下是笔者对“哪些行为可以举报,通过什么途径举报,举报可获得什么奖励”等内容的梳理。
林区及距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野外用火行为,属于林区违规野外用火。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狩猎、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烧烤、焚烧秸秆垃圾等林区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可以举报。
群众可以直接拨打12119,举报林区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通知指出,举报1起,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后,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获得500元奖励。多人举报同一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奖励最先举报的。对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举报林区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需要提供:个人信息、联系方式,林区违规野外用火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还要尽可能提供现场图片、视频等印证资料。且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将依法受到严格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