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召开“十年禁捕”工作会

2020-09-28 17:11 朱涛 王敏子 四川科技报记者 苏文保 2187 点击

9月26日上午,眉山市洪雅县青衣江边一场特别的活动正在进行,现场一边是挖掘机在销毁渔船,一边是工作人员拿着大剪刀挨个销毁各种捕鱼网,“这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好事”“我们绝对赞成支持”市民们边看边感叹。

当天,该县召开天然水域“十年禁捕”工作会,明确要求县域内所有天然水域,2021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禁捕。洪雅县地处长江上游,青衣江贯穿全境,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洪雅县将生态作为发展的优先项,齐心协力吹响了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集结号”。

“想见青衣江畔路,白鱼紫笋不论钱”,这是苏东坡吟颂青衣江雅鱼的诗句,“洪山雅水”中的“雅水”主要是指青衣江及其支流,“洪雅八景”中的“龙吟春雨”“蘋洲漾月”“临江晚渡”“金釜灵泉”四景皆在青衣江上。因多年来非法捕捞、河流污染以及砂石开采,这些美好的画面成为回忆。近年来,长江已找不到白鲟的踪迹,青衣江中原有的“石粑子”“黄辣丁”“水爬虫”濒临灭绝,保护母亲河,恢复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造福子孙后代,是刻不容缓的共同任务。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中央部署、市委决策,坚决执行县委决定。广大群众要自觉做到不电鱼、毒鱼、炸鱼,不使用网、可视设备捕鱼,不食用野生渔获物,不乱倒垃圾,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所有市场、门店、餐馆要自觉做到不收购、销售、加工野生鱼,要主动举报非法交易野生渔获物行为。全县党员干部要主动带头,不食用、不购买野生鱼类。

据了解,禁捕期间,凡在洪雅县天然水域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的,特别是对使用资源破坏强度大的电、毒、炸和绝户网作业的,一经查获,依照《渔业法》和《刑法》等的相关法律规定从重处罚,涉案违法捕捞器具和船只一律没收销毁,涉嫌犯罪人员,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10年禁捕”期间实施清船行动,做到水面无渔船。所有涉渔船只在禁捕令实施前一律上岸,一经发现,一律没收销毁。同时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严禁制造、销售禁用渔具。此外,会上还集中销毁了违法捕捞工具。

热点推荐
HOT

阅读下一篇

青神县: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污水处理池是九月份开始动工的,修好以后可以处理我们十余家人的生活污水,我很赞成修污水池。”9月25日,眉山市青神县罗波乡宝镜村的村民肖学儒找到村党总支书记李永斌,提出把自己种茶叶的土地拿来修污水处理池,“这块地种茶叶只能我自己有一点收成,拿来修池子我们附近十多家人都有好处。”为做好此次“污水革命”,罗波乡先后2次利用书记坝坝会,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逐户调查摸底,结合《农村污水知识宣传单》讲明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