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期间,除商务、市场监管、卫生部门,确定保留的必要营性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但仍有个别商家,为了经济利益,不顾公共安全,顶风营业,被依法查处,近日,广安市前锋区一烧烤店顶风营业,被依法查处。
前锋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于2022年5月12日发布《广安市前锋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通告(第6号)》,要求暂停全区餐饮单位承办餐饮活动。
5月17日4时许,代市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时发现,代市场镇文化路一烧烤店经多次劝说,仍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外营业,民警立即对店内群众进行劝离和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并依法对烧烤店进行查处。
该烧烤店经营者对外营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对违法行为人吕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2.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3.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4.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前锋公安提醒:疫情当前,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理解、支持及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对拒不执行政府公告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的防控措施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