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上旬至中旬,广安市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冬生带领武胜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检查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资料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等部门和猛山、飞龙、鸣钟、中心、龙女、华封等乡镇,采取“看、访、查、谈”等多种方式,重点检查了部门、乡镇学习宣传《条例》情况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组织机构、备案登记、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情况。
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
去年7月,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并于10月1日起施行。今年省委一号文件又提出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全面抓好《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贯彻落实,武胜县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实施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内容,纳入今年监督计划。
开展此次执法检查,对于推动《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实施,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