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工商局东坡区分局在“红盾春雷行动2017”中,发现某众创公司的宣传网点和公司官方网站上涉嫌违法使用“驰名商标”的字样。经调查发现,企业负责人张某是大学生毕业自主创业,为搞活家乡经济,吸引消费者,将家乡的农产品打上“驰名商标”。
该局本着“监管执法为本,服务发展至上”的宗旨,专门约谈了张某,并耐心得向其宣讲了《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的规定,对其依法进行了从轻处罚。
张某表示,切实受到了教育,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对处罚决定认同。(苏文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