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省司法厅印发《开展“司法行政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主题实践活动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决定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以“五大行动”为载体,开展“司法行政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主题实践活动。《指导意见》提出,要开展“千名律师联系贫困村”行动,为全省5295个贫困村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指导意见》明确,要开展“送法进贫困村”行动——通过农家法治院坝、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组织普法小分队等深入贫困村,为贫困村建设完善一个法治宣传栏和一个法律图书室(角),为贫困村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为贫困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为贫困地区学校配备一名法制副校长。要开展“化解矛盾促和谐”行动——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化解矛盾促和谐”大调解行动,积极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大排查。
同时,要开展“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直通车”行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畅通贫困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直接受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对法律援助的申请。要开展“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帮扶”行动——构建监所、社会、特殊人群及家庭的多方沟通互动帮教机制,加强对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中家庭困难的帮扶,常态化开展离监(所)回家探亲。
此外,《指导意见》特别强调,要开展“千名律师联系贫困村”行动——整合省、市(州)、县三级律师资源,为全省5295个贫困村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帮助完善村规民约,积极为贫困村有法律方面需求的贫困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扶贫开发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兰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