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法院:交通事故起纠纷 当庭调解促履行

2023-12-25 17:44 林园芬 2802 点击

近日,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8月30日16时许,被告杨某驾驶某小型轿车与原告罗某驾驶的某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后经南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杨某驾驶机动车起步时未确保行车安全,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罗某无责任。因原告罗某所驾驶的车辆属于营运车辆,其车辆因交通事故维修停运造成了经济损失,原告罗某遂向本院依法提起诉讼。

经承办法官查阅案卷材料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金额不大,遂决定先在线上组织调解,但因双方互不让步,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便决定庭审时再倾听双方意见。庭审当天,为打开双方心结,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面对面”调解方式充分了解双方的调解意愿,向双方摆事实,讲案例,将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转化为浅显易懂的法律知识,最终双方在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履行完毕,该案得以圆满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案结事了”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目标和价值追求。下一步,南江法院将继续加大调解力度,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导向,在诉前、庭前、庭中、庭后、判前环节充分征求当事人的调解意向,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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