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武胜县地方海事处对未按规定进行开航前自查的川广安货31xx号船舶依法作出了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自船舶开航前自查制度实施以来,嘉陵江武胜航区开出的首张违法罚单。
3月13日,武胜县地方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嘉陵江武胜段龙女丝厂码头附近巡查时,发现正在该水域进行卸货作业的川广安货31xx号船舶当日航次开航前未进行开航前自查,执法人员责令该船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该船进行了立案调查。随后执法人员搜集相关证据对该船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接下来,武胜县地方海事处将继续加大宣传、加强执法力度,切实推进船舶开航前自查制度“落地生根”。同时,武胜县地方海事处也希望以此次处罚为典型,提醒广大船员要严格按照开航前自查制度要求,及时开展自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