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明,男,1972年12月生,1990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华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从警21年,他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认真履职尽责,先后荣获三等功2次,嘉奖10余次,表彰奖励20余次。
李海明不仅是一名优秀的指挥员,更是一名出色的侦查员。他总说:“作为领导,就要有一身过硬的本领,既要善于‘带兵’,又要洞察案情。”
2019年,李海明负责主侦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部督案件,由于线索匮乏,且案件涉及地域广、人员多、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强,情况十分复杂。可李海明毫不退缩,历经9个多月的艰辛调查和研判,成功掌握犯罪团伙证据,并一举抓获全部嫌疑人。此案告破,开启了全省打击买卖银行对公账户的先河,为打击“黑灰产业”链条积累了宝贵经验。
李海明工作方法多、措施实,具有很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针对城区社会治安管理的薄弱环节,创造性成立“便衣侦查队”,大力助推“现案必侦”工作质效。2021年,华蓥市公安局现案破案率居广安市第二。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往往顾得了这头,顾不了那头。李海明常对民警讲起的一句话是:“老百姓的事再小,如果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去衡量,都是大事。”30多年来,不论严寒酷暑,还是白天黑夜,只要有需要,他都义无反顾地冲上一线。
李海明把青春和热血都奉献给了公安事业。从警以来,他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0余人,有效判决45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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