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落实社区矫正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区矫正“三新”教育活动开展,在四月集中学习中,眉山市青神县青竹司法所在继续推行《以身示法》活动的同时,组织矫正对象积极开展了“读书明智重塑新生”读书月活动。
在读书月活动中,司法所采取推荐书目阅读、集中组织阅读、心得分享等方式,在司法所所长的带领下,组织全体矫正对象共同阅读了《红色家规》第一篇之毛泽东家规故事“四不主义”,并做了学习记录。部分矫正对象现场发言并交流了心得体会。在本期《以身示法》中,矫正对象黄某通过对自身案发经过、结果,对自己的影响和在矫正期间的思想变化进行讲述,司法所随即对其案件中涉及的相关罪名进行了以案说法,在现场80余名矫正对象中引发强烈反响。
在两项专题活动后,司法所组织开展了常规集中教育学习,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自然人、法人、遗产继承等相关章节,并对矫正对象提出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了法条解释。集中学习后,司法所对本月矫正对象得分情况以及奖励、处分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再次重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