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华蓥市公安局华龙派出所查处一起再次饮酒驾驶违法行为,该驾驶员的驾驶证已经被扣高达33分。
据悉,9月8日9时许,华蓥市公安局华龙派出所交通民警杨华清带领辅警蒋子龙到华蓥市城北转盘处设置卡口,开展日常车辆盘查工作。民警杨华清见前100米处村民唐某某(男,43岁,四川省华蓥市人)正驾驶一辆红色普通二轮摩托车缓慢驶来,经民警检查发现,唐某某身上携带一股浓烈的酒气,口齿不清,语言逻辑混乱,经酒精呼气测试唐某某的酒精浓度为4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经进一步核查,民警“惊艳”发现唐某某有过饮酒驾驶及其他多起交通违法行为的恶迹,其驾驶证目前已经被扣高达33分,故该员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了解,唐某某在市里有一门市做生意,为将生意做大做强,长期忙于在酒桌上的应酬,经常和朋友酗酒到凌晨一点多钟,导致长期违法饮酒驾驶机动车,而最终唐某某将为自己随意的交通违法行为买单。
目前,该局对唐某某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行政拘留3天并处罚款12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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