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交警大队“四持续”严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2018-12-26 15:37 王莉 李东 1258 点击
      为进一步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遂宁市蓬溪县交警大队按照“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在加大路面管控的同时,持续加大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形成全方位的严打声势。

持续思想重视,确保警力到位。该大队要求全体民警、辅警高度重视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重要性,充分认识“酒驾”专项整治任务的艰巨性,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克服人少任务重的困难,发扬连续作战精神,确保酒驾整治工作的常态化,确保事故预防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持续完善机制,开展全天管控。坚持“定路段、定人员、定责任”工作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在辖区执法站、执勤点安排警力开展集中整治,做到逢车必查;针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中午、晚上用餐后时间段,将这些时间段作为重点时段,安排警力进行定向检查。

持续严厉查处,实现长效整治。队从执法细节入手,采取以会代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培训,不断提高民警发现和查处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能力。同时,采取超常规措施,因时因地制宜,灵活作战方式,打破时间差,实现长效整治。为确保查处准确性,执勤民警严格贯彻执行“执法依据确凿、适用法律恰当、执法证据准确、执法程序严密、执法环节紧密、执法时限快捷”的工作规范。 

持续“管宣”并重,营造整治氛围。治理“酒驾”必须依靠管宣并重,在开展的整治的同时邀请新闻媒体现场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宣传,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舆论造势,营造整治氛围。同时,将继续依托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有针对性地加强酒后驾车违法危害的宣传。在宣传内容上,该大队不断更新相关案例,并在形式上做到丰富多彩,确保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

据了解,12月10日~16日,该大队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开展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2次,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警车45台次,设置卡点4处,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067起,其中,查处饮酒驾驶1起、客车超员3起、货车改型1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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