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在“三八”妇女节即将来临之际,四川省检察院联合泸州市和纳溪区检察院,在纳溪区大渡口镇平桥村开展“妇女权益保护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旨在让广大农村妇女在面对权益受到侵害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再做“沉默的羔羊”。
在当天的活动现场,检察官们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材料、表演反家暴小品、举办《拿起法律武器,向家暴说不》的专题知识讲座等方式,向妇女群众宣传有关妇女权益保障、反家庭暴力、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以案说法“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法就妇女群众关心的男女平等、关爱女孩成长、反对家庭暴力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引导和帮助广大基层妇女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家琴 本报通讯员 周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