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仁寿城区两个项目因私自倒卖渣土倒场票,受到法律的严惩。
2018年12月13日16时,仁寿县渣土办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带有某医院项目标识的土方运输车辆从某房地产项目运输土方出来,随即扣押涉事车辆进行调查。
经调查核实,锁定某医院项目派发土方倒场票负责人李某某与某房地产项目土方车队负责人杜某某于12月12日私下商定:李某某以每张票180元的价格将中德弃土场48张倒场票卖给杜某某,待票用完后一次性现金付款。从12月13日8:30开始,杜某某安排其车队的三辆运土车将项目土方拖至中德弃土场倾倒,共倾倒土方48车,约1104立方米,涉及金额8640元。
李某某、杜某某私下买卖弃土场倒场票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杜某某分别处以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同时,两个项目方因为疏于管理,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根据《仁寿县城市规划区工程建设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相关部门依法对涉事医院项目土方单位处以罚款2万元,对涉事房地产项目施工单位处以10万元、建设单位处以3万元、运输单位处以3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