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的第三年,也是长江十年禁渔“三年强基础”的关键之年,为坚决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攻坚战、持久战,眉山市洪雅县在3月1日全面启动为期3个月的春季禁渔工作。春季禁渔期间,全县境内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渔,禁止一切捕捞作业、游钓,禁止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
向商家讲解春季禁渔知识
“你好,这是春季禁渔的宣传单,目前已经进入禁渔期,禁止一切钓鱼、捕捞活动,希望你们相互转告。”3月2日,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来到止戈镇场镇,通过现场讲解、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环保袋、挂历等宣传资料,向群众讲解禁渔时间、禁渔区域及非法捕捞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检举非法捕捞野生水生物违法犯罪行为。
沿河开展春季禁渔巡查工作
“利用赶集日到各镇场镇开展集中宣传的同时,我们也组织执法人员到各镇码头、村庄等地开展相关宣传,到县内各溪流、库区等天然水域周边巡查。”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伍静表示,春季禁渔期开始后,除了开展宣传外,还组织各镇在村社公开栏、沿河居民点、农贸市场人流集中点、交通运输路口等地点张贴禁渔通告;利用宣传车、小喇叭循环滚动播放禁渔宣传录音,向群众宣传禁渔法律法规,提升生态保护意识。
在场镇摆摊设点宣传春季禁渔知识
实施春季禁渔,养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十年禁捕取得实效的重要一环。洪雅县地处长江上游,青衣江贯穿全境,境内有大小河流330余条,保护河流,实现可持续发展,造福子孙后代,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自2020年1月国家农业农村部“长江十年禁渔”启动以来,我县严格落实春季禁渔属地责任,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县公安、水利、林业、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禁渔相关规定,坚持禁捕工作常态化,采取“网络监管+日常巡查”方式,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为鱼类等水生生物创造良好的繁衍环境。
据统计,自2020年开展春季禁渔以来,该县查获涉渔案件77起(其中行政处罚71件,刑事处罚6件),罚款10万余元,没收电捕鱼工具8套、拆解“三无”船只18艘、收缴条网800余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