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一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在一处陡坡弯道处发生翻车,造成一人死亡。
据了解,1月22日,王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顺路搭载同村的代某某从恒升镇代龙村向宋庙村方向行驶,行至广安区恒升镇宋庙村路段时,因下坡未提前减速,电动三轮车失去控制侧翻在公路边的土沟里,乘坐在电动三轮车驾驶位置旁的代某某被甩出车外,当场死亡。
广安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提示,电动三轮车结构简单,在制动、方向、灯光等方面存在设计缺陷,安全性差、危险性大,不具备载人条件,且没有购买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春节期间,在走亲访友时,驾驶电动三轮车时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切忌违规载人载货、超速、酒后驾驶、占道行驶、随意调头,谨防诱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