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道路交通百日安全暨“冬攻”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促进春运“平安返程”主题活动,消除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带来的安全隐患,连日来,广安市交警一大队在辖区出入城区主要通道和主城区各干道设点开展综合整治。2月12日下午,于金安大道、广武路综合整治点查获2起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该大队一中队民警组织警力在金安大道亚都路口设点开展交通违法综合整治行动,14:15分许,一男子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车后还搭载了一乘客,执勤人员立即指挥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对其警示教育驾驶摩托车上路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过程中,发现该驾驶人有酒味,经现场用酒精检测仪进行呼吸测试,其的酒精含量为61.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无独有偶,16:30分许,省道304线0136公里500米处,该大队四中队综合整治组在对号牌为川X3D7**白色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没有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说话时传出浓烈的酒味,执勤人员通过使用酒精检测仪对该驾驶员进行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查,两名驾驶员都是在当天中午在亲朋家吃饭时喝了酒。办案民警结合以往酒后驾车酿成交通事故的案例,让其认识酒后驾车的危害,并警示他们在今后的生活中,为了自己和亲友的安全,一定要养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良好习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该大队依法对这2起酒后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人分别作出了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