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近日,广安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按照支队部署,在辖区积极开展“四大行动”,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月19日,该大队在G42枣山站出口段整治点,查获了一起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驾驶人田某某已依法行政拘留、其驾证已被注销。
当日上午 10:56许,田某某因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被整治组拦下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该男子虽出示了驾驶证,但不能提供所驾车辆的行驶证、保险等相关手续,执勤民警当即使用随身携带的警务通对该车进行查询,系统显示无该号牌的登记和入户信息,初步确认该车涉嫌伪造机动车号牌。经调查发现,驾驶人田某某于2018年购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随车悬挂的号牌,无行驶证等相关合法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该大队依法对田某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因田某某的驾驶证处于实习期,该大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依法注销其驾驶资格。
交警提示:车辆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遇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会给公安交警部门侦破案件带来较大影响,使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维护。为此,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一直是公安交管部门严查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