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笔者从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悉,2018年,广安市空气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88,全省排名第十位,获得省上空气质量改善激励资金718万元。
据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邓岗介绍,2018年,广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24天,优良率达88.8%,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PM10日均浓度为每立方米63.8微克,同比下降13%,首次达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日均浓度为每立方米37.6微克,同比上升2.2%。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优良率达到78.6%以上、PM2.5控制在每立方米43.2微克以内”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四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9月~11月,连续三个月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排名前20位。2018年,广安市空气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88,全省排名第十位,获得省上空气质量改善激励资金718万元。
2019年1月~2月,广安城区优良天数45天,优良率76.3%,同比上升11.9个百分点;PM10日均浓度为每立方米89.3微克,同比下降9.9%;PM2.5日均浓度为每立方米64微克,同比下降0.2%;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四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今年春节期间(2月4日~19日),广安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3天,优良率达81.2%。PM10、PM2.5日均浓度分别较2018年下降10.9%、6.1%。除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更为明显,PM10、PM2.5分别较2018年同期下降40.3%、41.9%,创造了近年来春节最好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