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21日,广安市武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李某、毛某峰等12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县司法局派员参加旁听。
据了解,该团伙以李某、刘某平、刘某磊、许某、左某为固定成员,纠集数十名社会闲散人员,长期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形成了以李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7年2月5日晚,左某邀约许某等七人持砍刀、钢管在睿鼎佳诚附近追砍王某,致与王某同行的谭某受伤。2017年6月19日晚,李某、刘某平、刘某磊、许某、左某等二十余人在三十米大街追打吴某,致吴某受伤。2017年8月29日晚,许某、向某等人持砍刀在御都国际KTV楼下,追砍欠李某钱未还的杨某,致杨某受伤。2017年9月4日凌晨,李某、刘某磊、许某等人在皇家七号KTV殴打刘某,致刘某头部受伤。2017年9月19日凌晨,在武胜县协亨歌城,杨某亮与杨某旭发生口角、殴打,杨某亮用匕首将杨某旭颈部、腰部捅伤。杨某亮汇报后,李某、刘某平、许某、左某给杨某亮转钱,供杨某亮跑路。2018年1月12日,左某与熊某等人在武胜县K歌之王KTV发生争吵、对打,在武胜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接受调查时,毛某峰(熊某一伙)等人与李某发生争吵,民警拔枪示警制止。李某、毛某峰离开派出所后,相约三十米大街打架。李某纠集二十余人与毛某峰等人在三十米大街相互斗殴,刘某平、刘某磊、左某等人持刀追砍毛某峰等人,致毛某峰受伤。
另外,自2015年以来,李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发放高利贷,为强索债务,笼络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采取滋扰、恐吓、非法拘禁、暴力威胁等方式催收高利贷。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为扩大自己社会影响、非法敛财目的,纠集数十人成帮结伙,相互殴斗、破环公共秩序及随意殴打他人等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审判庭对12名被告人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据进行质证,被告人做最后陈述。鉴于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