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安市岳池县伏龙镇村民陈某(男,65岁)因随意丢弃烟头,引发山林火灾。
3月18日上午,陈某在劳作间隙抽完香烟后,将烟头随意地向外扔去。陈某没有察觉未熄灭的烟头正好落在干枯的茅草上,继续埋头挖土。约一小时后,陈某转身发现熊熊燃烧的大火,赶紧往回村求助。半路上,陈某遇到村干部周某后告知对方具体情况,周某立即向政府和派出所报告情况。经过伏龙派出所民警和村社干部、群众的努力扑救,当日12时许,大火被扑灭。本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但致使约十亩杂草、树木被烧毁。因过失行为引发山火,陈某被公安机关处以10日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随意丢弃烟头而酿成的悲剧屡见不鲜。清明节即将来临,祭祀(祖)时千万注意用火安全,文明祭奠,切记不要在林地里焚烧纸钱或燃放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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