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河湖管护责任落实,加强基层河湖管护,推动解决河湖突出问题,根据《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要求,广安市岳池县伏龙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动员乡、村两级河湖长,开展河湖长集中巡河巡湖行动。
坚持开展用双脚丈量河流行动。伏龙镇健全“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图”“一河(湖)一档”“四张清单”河湖治理模式,按照“乡级河长湖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湖长每周不少于1次”巡河要求,建立镇村级河长巡河台账表,督促各级河湖长常态化开展巡查和集中排查,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实行销号管理。
坚持开展河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伏龙镇深入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整治,对河湖沿线河道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深入开展畜禽养殖场排查行动,生态环境办、畜牧兽医站、农业服务中心、网格员协同配合,全覆盖排查辖区内养殖场运行情况,排查整治畜禽粪污违规排放问题;深入开展河道清淤工作,定期聘请专业设计人员,实时实地勘测河道,制定清淤方案并实施;深入开展污水处理站自查行动,保障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类标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专业清漂队伍,定期清理河道白色垃圾。
坚持开展巡河护河爱河宣传活动。伏龙镇扎实推进河长制“七进”宣传工作,结合环境保护重要节日,如“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图册等方式,宣传《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政策内容,邀请群众加入巡河护河爱河队伍,切实营造全社会保护河湖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