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省科协所属学会承接部分政府转移职能。为此,记者采访了四川省科协相关负责人,对《方案》进行了重点解读。
《方案》的主要内容
据该负责人介绍,《方案》主要明确四类试点领域。一是相关科技评估。主要开展省级科研和创新基地评估、科技计划实施情况的整体评估和科研项目完成情况评估。二是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突出学会专业属性和技术优势,参与或承担专业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工作,鼓励具备能力的学会,积极参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三是技术标准研制。鼓励学会面向新兴交叉学科和市场需求空白,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团体标准,促进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团体标准研制模式,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四是科技奖励推荐。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国家、省级科技奖励推荐提名制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扩大专业学会推荐范围。
该负责人表示,上述政府转移职能涉及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气象局、省质监局、省农业厅、省卫计委共6个厅局,将由省科协所属的20个省级学会承接。首批试点工作将于近期启动。《方案》提出将积极引导有关学会采取有别于政府部门审批的方式,坚决杜绝“红顶中介”“二政府”现象。省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学会提高承接能力,将研究明确适合向学会购买的服务事项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方案》的四大特点
就该《方案》的特点,该负责人认为,《方案》聚焦了“有序推进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坚持中央精神和四川实际相结合,突出围绕我省产业特点、科技发展、人才培育等重点开展试点。二是体现群团属性,着眼于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建立协调管理、监督约束、绩效评估等机制,促进学会成为可负责、可问责的现代科技团体。三是充分发挥科协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及省级学会三方积极性,各方协调配合、联动推进。四是坚持试点先行,首批试点成功后,再扩大试点,确保承接职能转移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方案》实施的重要意义
该负责人指出,《方案》一是体现出我们党对群团工作的不断加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指出,“支持群团组织依法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把适合群团组织承担的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照法定程序转由群团组织行使;支持群团组织立足自身优势,以合适方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群团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要试点先行,承接职能后应该建立符合公共服务特点的运行机制,确保能负责、能问责;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要严格管理、规范实施,做到政府放心、社会认可、自身有活力。”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推进“政社分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推动全社会创新活动中的作用,发挥科技社团在科技评价中的作用。推进我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是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部署,也是省科协及其所属学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团结服务科技工作者、依法依章开展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协同性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地利用社会力量,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把适合科技社团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学会来承担,可以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各归其位、各负其责,让政府从具体和微观事务中脱身,也可以增强政府决策和管理的科学性、专业性。
三是为创新驱动发展助力。在“科技三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宏伟目标。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关键是要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和潜力。推进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将科技和人才作为两个最重要的发力点,立足于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及更好地服务科技工作者,以此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服务产业转型升级。
四是成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围绕“放”与“接”的紧密衔接,以学会为纽带,可以充分形成政府和社会间协调配合、有缓冲的弹性工作结构,为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丰富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推动国家创新体系发展积累有益改革经验。同时,学会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了自身改革发展和实践锻炼,助力社会自主自治,也使社会发展的生态结构和发展方向更加合理。 (廖梅 肖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