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近日,遂宁市蓬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旨在提高安全意识,传播安全文化。
在该县富临运业客运公司和恒基商混货运公司,该大队民警分别向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通报了近期较为典型的阆中“3.21”、张南高速“5.16”道路交通事故,要求各企业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监督主体责任。并提醒企业负责人督促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同时,该大队民警强调,要汲取交通事故教训,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强化安全意识,确保责任落到实处;要严把驾驶资格关,杜绝“病员”驾车,对记满12分、不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逾期未审验、身体原因不适合驾驶重点车辆的,严禁驾驶;要严把车辆上路关,杜绝“病车”上路。未按期年检、未购买保险、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要严格执行车辆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强化落实安全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