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当天,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年以来广安市法院审理毒品犯罪的情况,以及今年审结的部分典型毒品案件。
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广安市两级法院共新受理各类涉毒犯罪案件275件399人,同比下降15.6 %。审结284件 401人(包含旧存案件),涉及贩卖、运输、制造毒品159件、容留他人吸毒116件,非法持有毒品9件。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124人,判处10年至15年有期徒刑的 37人,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13人。其中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 6件26人。
据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伦平介绍,广安市毒品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累犯、再犯比例较高。广安市毒品犯罪中,有相当一部分被告人有犯罪前科,甚至是累犯、毒品再犯。一些犯罪分子因毒品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后,仍不思悔改,再次实施毒品犯罪。反映出毒品犯罪具有矫正难度大,再犯危险性高的特征。二是新型合成毒品案件比例上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在涉案毒品中的比例逐年下降。甲基苯丙胺及其片剂、氯胺酮等新型毒品案件数量比例上升,且增长趋势明显。三是毒品引发的次生危害不断增大。近年来,吸毒人员为获取吸毒所需的毒资而实施的盗窃、抢劫等犯罪频发,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犯罪手段更加隐蔽。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毒品犯罪分子手段更加的隐蔽化、信息化,交易方式愈发隐蔽,藏匿毒品的方式不断变化,给案件侦查取证增加了难度。
下一阶段,广安市两级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禁毒斗争,严格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遏制毒品犯罪快速蔓延的势头,进一步扎实做好毒品综合治理工作,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