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易庭长,我们专程过来的,案子处理好了,我的企业也就能迈过这道坎了。”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龙某将锦旗送到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正直法庭负责人易清刚的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原告龙某的机械租赁公司与被告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机械租赁期限届满并已完成结算,但被告一直未支付几十万元租赁费用,龙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将被告诉至南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追加当事人并对证据进行鉴定,导致审理时限拖延,龙某的租赁公司受此影响,资金周转不开,经营遇到了极大困难,龙某忧心忡忡,承办法官易清刚也十分着急犹如心中有一块顽石。
为尽快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在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决定加快本案审理节奏,多次组织当事人对异议证据进行质证,确认案涉金额,认定案件事实。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释法说理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按照调解协议支付租赁费用,原告公司经营危机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