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华蓥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今年以来,因全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较快,已达到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条件,该市决定对4、5月两个月份的补贴对象实施临时价格补贴。补贴对象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华蓥辖区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在校学生(含高职、中职)。
《通知》要求,要认真做好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确保补贴及时发放到位,做到按月发放,不遗漏、不重复,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通知》明确,城镇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华蓥辖区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在校学生按4月份15元/人.月、5月份20元/人.月标准执行;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按4月份10元/人.月、5月份12元/人.月标准执行。以后月份是否继续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将另行通知。
据悉,全市共为2.65万余名困难群众发放4~5月价格临时补贴共计70.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