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眉山天府公安成功破获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查获涉案性保健品4000余盒,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这一跨市销售网络被一举端灭。
深挖“罪恶”链条,顺藤摸瓜找“上家”
近期,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食药环森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家自助售卖成人用品店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性保健品,民警对这些保健品进行了依法扣押。
经专业机构检验,这些性保健品中均含有“西地那非”,而“西地那非”是国家明令禁止在保健品中添加的成分。民警顺藤摸瓜,胡某等5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浮出水面。
“我的壮阳保健品是在胡大爷那里买的。”犯罪嫌疑人万某某交代,他以12~25元一盒的价钱在胡某处进货,然后和文某一起在他们各自经营的自助成人用品店,以108~128元一盒的价钱售卖。
利欲熏心,卖假货“全家出动”
犯罪嫌疑人胡某供述,他觉得卖这些“金玛卡”“金伟哥”能挣钱,便拉上父母一起做这门“一本万利”的生意。胡某以7.5~15元的价格在网上进货,然后和父母一起利用场镇赶集,以15~30元的价格售卖。尝到甜头的胡某再次在网上进货,囤积了大量货源。
“我们没有销售经营许可证,也知道卖的这些保健品来路不正,但想到儿子还没结婚,想挣点钱给他娶媳妇用,所以明知犯法还是摆地摊售卖。”胡某父亲在被审讯中说道。
民警在胡某家中查获“金玛卡”“金伟哥”等大量不同种类、没有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的保健品,共计4000余盒。目前,胡某等5人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生产者,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对于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物质有明文规定,不容许有任何侥幸心理,否则将触及刑法红线;而对于销售者,为了经济利益,不问出处,不申请相关销售资质,虚假宣传,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最后,对于消费者来说,“小广告”做的再精美,也不要轻易相信。保健品不是药,更不是神药,归根结底也只是一种作为膳食补充剂的食品,即使需要,也一定要到正规机构去购买,才能吃得安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