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南江法院“线上”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马某与被告金某通过微信群认识,通过微信联系,被告金某将其自有的全液压挖掘机(机型SK350)出卖给原告马某,双方定价后,马某支付金某定金5800元,之后,金某却未将挖掘机运输至马某处,此后,原被告通过微信沟通,马某向金某支付了30000元的购车款,并签订了交易合同,但金某依旧迟迟不肯履约,马某向南江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后,经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原、被告协调沟通,被告金某同意将购车款退还给原告马某,并赔偿违约金4200元,但金某常年都在外地进行长途货物的运输工作,无法到现场进行一个调解工作,考虑到金某的特殊情况以及疫情防控等问题,法官提出通过和被告金某在线上联系进行调解工作,原被告均同意,最后双方达成满意的调解结果,不到24小时达成了调解协议,及时有效地处理好了这一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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