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盗窃、诈骗、抢劫、抢夺等侵财类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10月14日,广安市公安局召开关于全市严打侵财类犯罪专项行动通气会。笔者从会上获悉,广安市公安局将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严厉打击侵财类犯罪专项行动。
广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勇在讲话中表示,全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将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以赴严厉打击“盗抢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努力维护全市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截至目前,全市“盗抢骗”侵财类案件破案率39.82%,其中入室盗窃破案率56.78/%,刑事拘留2700余人,移送起诉872人,打掉犯罪团伙87个,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53.07万元。
“根据近三年的数据显示,广安市侵财类案件主要集中在盗窃罪,共计1179件,占全部侵财类案件数的80.26%。累犯及有犯罪前科的人数较多,市法院判处侵财类案件中有累犯、前科人数为 389人,占侵财类犯罪案件犯罪人数的18.73%。”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伦平介绍。该院将坚持繁简分流,提升审判效率,积极追赃挽损,注重审判效果。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金泉介绍,近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四类侵财类案件人数平均年递增20%以上,此次专项行动将充分抓住“扫黑除恶”有利时机,主要打击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犯罪,重点打击盗窃、诈骗犯罪,特别打击利用电话、网络、诉讼等手段实施的新型侵财犯罪,打击的对象主要针对团伙犯、累犯、惯犯、流窜犯,对象明确,行动迅速,不漏不偏,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发挥检察职能、运用刑事政策、调配办案力量等方面做到精准发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