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到2019年,泸州市将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完成贫困对象减贫目标,实现23.75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24个贫困村全部退出。
《规划》明确,要全面建成贫困村通村水泥路(油路),渡改桥工程全部完成,彻底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完成贫困村电网改造,实现信息网络全覆盖。加快农村公路通村通畅工程和农村渡改桥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市、县(区)、乡(镇)、村道路联网提档升级。到2018年,实现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具备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开通客运班线。同时,将在147个贫困村开展“宽带乡村”工程,今年实现所有行政村移动通信信号全覆盖,所有行政村通光纤网络。
通过将股份优先量化给贫困户等做法,引导贫困户将耕地、林地、个人财产和集体财产,采取租赁、入股、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加入农投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此增加贫困农户的财产性收入。预计到2018年,通过扶持生产和发展就业一批将使15万人次受益,实现贫困人口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
对于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要采取易地搬迁的方式脱贫。根据《规划》,将对全市古蔺、叙永、合江、泸县4个县96个乡镇833个村,2.0733万户7.803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移民搬迁。
新村建设是扶贫的重要内容,将围绕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农村住房、提升人居环境、凸显风貌特色等四大重点,分类分片推进乌蒙新村建设。到2019年,实现全市贫困村乌蒙新村建设全覆盖,整治提升324个贫困村,完成乌蒙新村示范点建设19个,整治提升率达75%以上
对锁定建档立卡符合低保政策兜底对象,特困人员、孤残智障人员、精神病和重大疾病患者等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人口,泸州将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扶养人的特困人员,则实行自愿集中供养。
预计到2019年,通过低保政策兜底,最低生活保障累计受益将达约12万人。(泸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