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紧紧围绕“破小案、保民生”工作目标,主动作为,连续奋战,始终保持对“盗抢骗”等民生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近日,该局成功破获一起窝藏赃物案。

指认现场
据了解,今年10月初,前锋城区发生多起电瓶车被盗案,该局在侦办中,发现谌某在明知张某的电动车是偷来的情况下,仍以200元的价格收购了该车的电瓶。近日,该局对该案涉及全部人员进行了收网,违法嫌疑人谌某对其收购赃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谌某已被依法处行政拘留及罚款。
前锋公安提醒:收购赃物是违法行为,是对不法分子的纵容,前锋公安坚决严厉打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有下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一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一)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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