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在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枣山派出所民警、司法人员、社区干部及奶奶的陪同下,17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走进爱心企业广安佳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找到了自己人生的第一份工作。“我一定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好好学习技术,踏踏实实工作,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用行动回报社会各界的关心帮扶!”朱某某感激不已。
在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盗窃案的过程中,广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对朱某某进行实地社会调查,从其家庭入手了解其成长经历,深挖犯罪背后的家庭根源。经调查得知,朱某某父亲早逝,母亲改嫁外地,从小由爷爷奶奶照顾长大,残缺的家庭和隔代亲的溺爱让其价值观有所偏差,其因家庭教育缺失而走上犯罪道路。鉴于其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为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其回归社会自食其力,广安区检察官对其实施精准帮扶,主动联系爱心企业广安佳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帮助,将其安排在集团公司旗下的广告公司学习技术。
8月18日上午,广安区检察院检察官与枣山派出所、枣山司法所、社区干部一起,陪同朱某某到广安佳霖建工集团,在多家单位的协作下,朱某某与广安佳霖建工集团总经理邹佳霖进行了一场意义深刻的见面会。邹佳霖当场表达了对司法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工作的大力支持,认真询问了朱某某的家庭状况和成长经历。在了解到朱某某的家庭困难情况后,企业不仅为朱某某安排了适当的工作岗位,还特别考虑到了未成年人隐私保护,从工作生活两方面提供细致周到的帮扶。广安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李佳表示,将根据朱某某在企业的表现,评价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告诫朱某某珍惜机会,认真学习技术,回馈司法机关和爱心企业的帮扶。辖区派出所民警也告诫朱某某,要感恩爱心企业给予的难得机会,遵守企业规章制度,遵守取保候审规定,不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司法所从法律援助角度提供司法保护,社区书记担负起政府帮扶职责,落实好对朱某某家庭的困难帮扶工作。听了大家的规劝后,朱某某表示感谢司法机关和爱心企业给他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用实际行动回报大家的关心帮扶。
据悉,广安区检察院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精准帮教、有效管束、促进保护并重原则,积极加强与职能部门、社会企业的协作配合,在办案中注重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该区检察院通过主动联系爱心企业,精准帮扶涉罪未成年人获得技能培训,回归社会正常生活,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推动完善“家庭、社会、政府、司法”保护大格局,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培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达到矫正行为、预防再犯,“零障碍”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