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母子同行,今日对簿公堂。近日,广安市武胜县人民法院飞龙法庭在飞龙镇高洞村社区法官工作室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
原告唐某已年过七旬,身体状况较差,丈夫也在不久前离开人世,这种情况下,唐某的子女们却不愿承担赡养义务,唐某无奈之下将四个子女告上法庭。鉴于唐某年事已高,且涉案当事人均在附近居住,该案也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承办法官决定在飞龙镇高洞村社区法官工作室巡回审理此次案件。
“我希望我的儿子、女儿能够每个月给我赡养费,能平摊我的医药费。”唐某在法庭上提出自己的诉求。法庭上,几个子女各有各的理由,迟迟不能达成统一意见。承办法官考虑到赡养案件的特殊性,该案宜调不宜判,只有通过调解,多做老人子女的教育感化工作,才能从根源上修复亲情,将老人赡养问题落到实处。因此,承办法官对老人子女从传统道德、人伦亲情、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耐心细致地劝导,最终,老人与四个子女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该案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本案通过巡回审理、现场开庭、以案释法,旨在让广大群众知晓赡养父母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同时在全社会形成敬老养老的良好道德风尚,不断提升群众法治素养,从源头上减少该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