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组织犯罪是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这是广安市武胜县烈面镇镇长邓辉正在组织烈面镇镇村干部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一幕。
为提高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营造全民共同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工作的良好氛围,7月1日,烈面镇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烈面镇党委书记胡勇强调,一是深刻认识《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重要意义;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三是各村居要扎实开展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让群众进一步熟悉法律法规,掌握法律要求,为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奠定基础。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了镇村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有组织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及能力,引导群众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