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广安市广安区委副书记、区长何晓波在区政府七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七届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四川省水资源条例》。
会议指出,《四川省水资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四川省出台的首部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和水安全保护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会议强调,一要抓好学习理解。要将学习贯彻《条例》规定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相结合,全方位、多层次抓好《条例》宣传解读,确保学深学透、入脑入心。二要抓好贯彻执行。要持续健全水资源保护机制,统筹做好居民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供给,严格管控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污染排放,全力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三要抓好监督管理。要坚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水资源巡查监管,严格落实取用水管理制度,规范取用水秩序,促进全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通过《条例》的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各部门、乡镇、街道对水资源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开展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方式方法,为各单位更好地开展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