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广安市广安区“干部大讲堂”第五期开讲,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专题培训。该区全体在家区级领导,各乡镇、街道、区级独立预算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共计300余人参加培训。
据悉,此次培训,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区委五届十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在奋力冲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时刻,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预算法治意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专题培训邀请到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万信麟同志到场授课。万信麟解读了《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就如何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怎样进行结算,中、省对预算和政府债务的要求,全省、全市、全区财政状况和面临的风险以及如何防范财政风险,避免财政恶化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讲解。
据广安区委书记文阁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财政工作,对深化财政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并就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今年8月3日,国务院第729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该条例严格遵循并贯彻落实修改后的《预算法》要求,与近年来推行的各项财政改革相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预算管理体制机制,是我国预算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立法成果,为加快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了法治保障。
“让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一起集中学习《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这是第一次。对深刻认识《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掌握其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不折不扣抓好贯彻执行,全面提升预算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很有帮助。区财政局将以此为契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及财政治理和服务效能。”广安区财政局局长刘刚在参加完培训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