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说我有辆摩托车,我也不知道车在哪里,哎,真麻烦……”近日,说起这辆“烦心”的摩托车,广安市岳池县坪滩镇村民老刘的母亲诉不完的苦。经了解,镇上查询发现她家有辆摩托车,按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这让孤苦伶仃的老刘母亲犯了难。
岳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得到坪滩镇的情况反映后,7月21日上午,车管所所长杨萃琼与民警来到老刘家里,实地核查这辆摩托车的情况。
老刘没有在家,80余岁的老刘母亲接待了民警,说明来意后,老人从家里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了摩托车的登记证书,民警从照片上看见了这辆车曾经的“容貌”。经了解得知,2017年7月,老刘购买了这辆摩托车,并注册至其名下。2019年12月,老刘的儿子驾驶摩托车在重庆市合川区出事不幸身亡,因事故严重,摩托车达到报废标准。
事故发生后,摩托车被运往鉴定中心做鉴定,现在不知车辆下落。老刘不懂机动车报废程序,也就没有办理车辆注销业务。失去儿子和摩托车,老刘带着伤心外出打工,留下母亲独自在家生活。
老刘的母亲按规定该享受低保政策,然而受到这辆名存实亡的摩托车影响,镇上、村里均无法为老人申报。远在广东打工的老刘通过电话联系多个部门,但都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民警查看了老刘的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司法鉴定中心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过程及结果等情况后,最终厘清了摩托车的来龙去脉,将相关资料带回车管所,为老刘的这辆摩托车办理了注销业务。
7月22日,民警将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传给村上。据了解,有了摩托车注销手续后,镇上已顺利将老刘母亲享受低保政策的资料上报到县上相关部门,不久后,老人将享受到低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