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晚8时许,广安市岳池县公安局罗渡派出所辅警周鹏与同事巡逻到省道S203罗渡渠江大桥上时,发现一名男子站在桥上栏杆的人行道上。天色已晚,气温很低,该男子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停留,非常可疑。
周鹏立刻停车,上前询问。经过了解,男子姓尹,1990年出生,家住岳池县普安镇。
尹某高中毕业后做生意失败,之后打工也因经济形势不好而未能挣到钱。前段时间,他母亲身体不好又住进了医院,家庭经济压力增大。与父亲发生矛盾后,尹某离家出走,在罗渡镇停留几天后花完了身上所有现金。由于心情低落和压力过大,尹某便有了轻生的念头。
民警立即对尹某进行了开导,希望他能重新振作起来。其间,还联系尹某村上的书记和他的家人,共同做他的思想工作。
最终,在晚上10点左右,罗渡派出所民辅警驾驶警车将尹某安全送回普安的老家,并叮嘱其家人不要给他太大压力,及时进行心理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