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中,广安市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酉溪市场监管所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在辖区内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辖区内一家超市销售酒品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标志。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1月13日前改正。1月14日,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整改情况检查时发现,该超市仍未在店内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标志。
该超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及《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二十条“酒类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的标志”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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