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娃娃鱼咬伤8岁小女孩 饲养人赔偿2000元

2022-08-29 17:16 邹为民 邓寒允 3231 点击

近日,广安市岳池县法院罗渡法庭受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被咬伤的是一名8岁大的小女孩郑某某,而咬人的竟然是一条“娃娃鱼”。经过法官的调解,该案顺利解决。

郑某某与“娃娃鱼”饲养者邹某某同住一个小区,邹某某家住一楼,他将朋友赠送的饲养“娃娃鱼”装在水盆里放在屋外。可爱的“娃娃鱼”吸引了一群小朋友,其中就有小女孩郑某某,郑某某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逗弄玩耍“娃娃鱼”,最终不幸被“娃娃鱼”咬伤。因双方对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郑某某的母亲梁某便诉至法院,要求邹某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5000余元。

法官通过与原被告沟通后了解到,邹某某认为“娃娃鱼”没有主动攻击性,是郑某某逗弄“娃娃鱼”才导致被咬伤,自己没有责任,应该由郑某某承担全部的责任,但其表示出于人情慰问考虑,愿意赔偿一部分,但与原告的诉讼请求相差较大。找到问题症结,法官针对性的给原被告做思想工作,从法理层面梳理矛盾,讲清楚饲养动物咬伤人后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又劝解到双方当事人同住一个小区,更应该相互照应、互相理解,保持和睦的邻里关系,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最终,在法官的反复沟通后,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2000元,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

娃娃鱼学名大鲵,属肉食性两栖动物,具备一定的攻击性,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将人工繁殖的娃娃鱼作为宠物饲养,更要多加注意安全,防止咬伤自己或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热点推荐
HOT

阅读下一篇

前锋区大佛寺街道全力以赴战高温、保民生

进入盛夏以来,面对60年不遇的持续高温干旱红色预警天气的严峻形势,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街道聚焦群众基本生活、生命财产安全,全力以赴战高温、保民生。保生活用电。该街道开启史上最严节电模式,辖区工业企业生产、路灯照明、娱乐场所等用电大户一律暂停供电;户外施工一律停止作业;商场超市、个体工商户等生活保供场所,一律限时段营业;店招灯、广告灯、显示屏一律关闭;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和家用空调,温度一律设置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