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成功在诉前化解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让一对八旬老人重归于好。
7月8日,两位老人一前一后拄着拐杖步履蹒跚地走进南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85岁的王某一进大厅,便对着工作人员哭诉起来:“同志,我要离婚!同志,我要离婚!”看到王某情绪激动,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安排双方先坐下来。坐下后,王某哭诉着丈夫李某的种种不是:“他不爱干净,在屋里吸烟,仗着自己有点退休金,脾气也越来越大,中午就因为煮饭这点小事跟我吵架,还要动手打我,我真的受够了,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我要离婚!”
经过对两位老人的询问了解到,二人已结婚快50年了,婚后感情和睦,并生育了3个子女,家庭幸福美满。此次发生矛盾,源于生活琐事。一气之下,王某便来到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
经过法院干警一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对立情绪逐渐缓解,李某当场表示今后会收敛性格,改正不良生活习惯,王某的心情也平复下来。见双方心结打开,法院干警便通知两位老人的子女将其接回家,最终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夕阳是迟来的爱,夕阳是未了的情。”人到晚年,除了健康长寿,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子女孝顺、爱人常伴左右。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生活中,夫妻双方应多一点沟通、多一点信任、多一点宽容,少一点计较,妥善处理家庭纷争,理智处理夫妻关系,切勿意气用事,草率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