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感谢各位法官,一心为民,真正地为我们服务,快捷高效地为我们解决了多年未解的难题。”1月4日下午,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图为申请执行人给执行局赠送锦旗)
据悉,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其与四川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省人民法院指定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该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市中区辖区内某小区不动产,其中包含230余户人家已经购买车位的业主。多年来,各位业主尝试各种途径都未能解决解除查封、办理车位转移登记等问题。
2022年,经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省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市中区人民法院执行。面对这一艰巨任务,市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行动,积极联系各方当事人,帮助业主梳理购房凭证、申请执行异议审查。同时,立案庭开设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帮助业主梳理证据与立案。法院在受案后,指定速裁团队和行政综合审判团队进行集中审查,确保案件快审快结。在进入执行环节后,第一时间协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迅速分割产权、解除查封,实现案件快执。
近日,已提交资料的179户业主已顺利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市中区人民法院各相关庭室工作人员在办理该案中,始终以司法为民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赢得了当事人肯定和感激。因此,各个庭室分别收到了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法院工作人员辛勤付出的认可。它代表着市中区人民法院在司法为民、服务群众方面的不懈努力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