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3起餐饮业典型违法案例

2022-01-14 15:07 尹艺雯 1767 点击

《广安市公共餐具饮具消毒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公共餐具、饮具消毒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期,广安市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春雷行动2022”,公开曝光查处的违反《广安市公共餐具饮具消毒管理条例》的典型案例。

1.岳池县顾县镇兵锅锅怀旧老火锅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案

2021年1月22日,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工作人员依法对岳池县顾县镇兵锅锅怀旧老火锅使用的餐具(杯子、餐碗)进行抽样检测。经抽验检验,样品餐碗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当事人行为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广安市公共餐具饮具消毒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予以处罚。

2.岳池县酉溪镇小園饭莊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饮具案

2019年5月10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抽样人员依法对岳池县酉溪镇小園饭莊所使用的餐饮具进行抽样检查,样品“碗”、“筷子”、“汤勺”和“玻璃杯”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6月13日对其作出警告处罚。2020年12月9日,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抽样人员对岳池县酉溪镇小園饭莊使用的餐饮具(碗、圆盘)进行抽样检查,检验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安市公共餐具饮具消毒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予以处罚。

3.岳池县白庙镇吴记小笼包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案

2021年6月25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的工作人员依法对岳池县白庙镇吴记小笼包使用的餐具(餐碗、筷子)进行现场抽样。经抽样检验,样品餐碗、筷子均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广安市公共餐具饮具消毒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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