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森林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办结三件非法狩猎案,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月28日凌晨6时许,前锋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在前锋区代市镇大场口设卡检查来往可疑人员、车辆,检查过程中依次发现唐某均、杜某林、王某华三人所驾驶的车辆分别运有野生蛙类52只、61只、32只。经查,三人分别于4月22日至27日夜间在野外非法猎捕青蛙,于4月28日凌晨,各从其家运往代市镇进行销售。经鉴定,3人所猎捕的野生蛙类均为“四川省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俗称“三有”野生动物。其三人非法猎捕野生青蛙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该局于2019年5月27日将该三件非法狩猎案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打野”行动开展以来,该局始终以高压态势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下一步将继续攻坚克难,进一步扩大行动战果。